国家卫生部要求的儿童保健内容 宝福儿 儿童疾病 2.7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0~1岁每年至少检查4次,1~3岁每年至少检查2次,4~7岁每年至少检查1次。具体项目包括:1、体重、身长、头围、胸围测量,进行生长发育检测;对头颅、五官、胸腹、四肢等进行系统检查。2、在3个月、6个月、9个月、12个月、18个月、24个月、36个月进行一次DDST儿童智力发育检测。3、选择6个月、1岁、2岁、3岁各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查。4、酌情选择性的进行微量元素、血铅、膳食评价、骨碱性磷酸酶测定。5、保健指导:对喂养、营养、生活护理、疾病预防、智力发展等方面指导和促进。 TAG标签:内容 国家卫生部 # 新生儿对光线的要求